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經113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財務處主管張雅怡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一職,
並負責下列公司治理事務規劃執行,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
.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營運管理單位及稽核室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制定及監督執行,
並由各單位依其工作職掌及範疇,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定期每年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